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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办理储蓄存款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国库券、企业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兑政府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会计服务;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代理记账服务;会计代理记账;工商登记代办;税务顾问;涉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产品、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不含限制项目);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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