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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经营经隶属企业授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保险、养殖保险、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以自有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商贸业、科技产业、农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力设备、金属材料及建材(不含硅酮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在隶属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以下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商品寄售及中介服务;二手物品买卖,收购首饰、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电电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汽车及配件、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二手车交易及租赁;二手房租赁及买卖;以自有资金进行黄金、白银、贵金属销售和大宗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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