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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代理险种: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经营范围:经母公司授权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会计服务;工商登记代办;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管理、处置;投资管理;以企业自有资金从事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财务、企业资产重组及并购的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对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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