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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典当业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业网点建设投资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项目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接受银行委托从事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代理记账服务;工商登记代办;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保付代理有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的开发;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资助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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