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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8月10日,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证有效期至2016年08月1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存贷款,结算业务,办理人民银行委托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代理保险业务。
经营范围:二手房、车、金银首饰、家电、手机寄卖服务。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战略策划;企业管理服务;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办理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代理发行及竞争兑付国库券;代理其它资金收付业务;办理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寄卖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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