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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资助开展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项目,资助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资助社区困难群体;资助其他社区公益事业。(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金银首饰、珠宝首饰、钟表、皮具、工艺品、艺术品、数码产品寄卖。
经营范围:一、财产保险: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货物运输、机动车辆、船舶、飞机、航天 、核电站、能源、法定责任、一般责任、保证、信用、种植业、养殖业等各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委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二、人身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涉外保险业务。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以企业自有资金对项目、房地产、实业、创业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场地租赁(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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