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18219项产品,申请收录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取款、结算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咨询;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工商咨询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供应链管理;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经营范围:基金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投资、贸易投资、工程项目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农业林业投资、旅游项目投资;财务顾问(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资产并购;经济贸易咨询。(以上经营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制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