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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B0015S343020002,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监管分局,发证时间:2013年8月3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物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园林项目、畜禽养殖项目投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云平台服务;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呼叫中心业务;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销售:保险柜、验钞机、ATM机配件、首饰、矿产品、建材、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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