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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信托、委托存贷款、投资业务,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金融租赁代理财产保管与处 理业务,代理收付,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经济咨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与本行业务相关的调查、联络、咨询等非经营性活动。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经营范围: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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