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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力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冶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典当业务。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金融许可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财务管理及企业管理、中介服务;商业营运管理与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经隶属企业授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1、吸收公众存款;2、办理汇兑业务;3、从事银行卡业务;4、代理收付款项;5、代理发行和兑付国债;6、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7、办理网上银行业务;8、办理基金代理业务;9、办理国内结算业务;10、经国家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文化旅游产业、股权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服务业);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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