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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3年4月19日,有效期6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430203685011318000,有效期至2016年6月17日,发证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管理(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策划、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企业清算服务;企业破产管理服务;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受让合法资产;受银行委托对逾期信贷、信用卡透支进行信函电话催收服务;对抵债资产依法进行管理、处置服务;资产信息咨询、风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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