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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办理农业政策性贷款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办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 发行金融债卷、办理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代理保险业务。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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