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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国家批准的金融业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代客理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政策允许经营范围内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国内贸易投资;为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投资提供策划服务;财务顾问(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房屋租赁、受委托资产管理与处置资产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及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经隶属企业授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代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等。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4月8日止)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建筑材料的销售;财务管理服务;房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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