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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邮政基础业务、邮政增值业务、邮政附属业务、邮政储蓄业务以及国家邮政局批准开办的其他邮政业务;与邮政业务相关的设计,施工等服务项目;代办电信各项业务;邮政出租代维业务;社会各类代办业务、开办放开经营的电信、信息业务以及农业生产资料(限面向农村连锁经营方式)、日用品配送、销售;电信增值业务;邮政媒体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凭有效金融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有限期至2020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投资管理服务(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代理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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