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7456项产品,申请收录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18日止)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涉及需前置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经营范围:在长沙市范围内办理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兼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业务 ;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以自有资金从事项目投资及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