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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经营经隶属企业授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下例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等。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投资管理;家用电器、商用电器、电子通信产品及配件的销售;煤炭销售。(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以银监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教育投资;教育投资管理;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风险投资;医院投资;医院投资管理;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医药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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