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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老年人养护服务;家政服务;服装、日用品的销售。(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基金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业和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民间资本融资中介服务,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地产项目招商作用及策划;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房屋出租;汽车贸易;汽车租赁;珠宝贸易;艺术品收藏;名表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二)办理汇兑业务;(三)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四)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五)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七)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八)办理基金代销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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