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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经营范围:经母公司授权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母公司授权的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 ;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医疗项目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市政工程设计及配套工程规划设计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工程监理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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