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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信托存贷款,投资业务,委托存贷款,投资业务,有价证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代理财产保管与处理业务,代理收付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经济咨询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境内外外汇信托存款,境内外外汇信托放款,境内外外汇信托投资,以其自资金进行发行和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接受其外汇投资,放款,租赁,担保项下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外汇担保和见证业务,征信调查,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经济咨询业务。
经营范围:代理发放和回收贷款、代理发行兑付人民币有价证券业务,代理吸收信托存款业务、租赁业务、管理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信托存贷款,投资业务,委托存贷款,投资业务,有价证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代理财产保管与处理业务,代理收付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经济咨询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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