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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需行政许可的凭本企业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政策允许的商品寄卖
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办理汇兑业务;(三)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四)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五)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七)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八)办理基金代销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商品寄售及中介服务、二手车、二手房买卖、租赁及中介服务;首饰、工艺品、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买卖、土地寄卖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以上项目有效期至2023年08月23日止)。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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