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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办理 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涉及需前置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寄卖服务。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经营范围:银行用设备、金融机具、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档案柜、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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