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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办理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肉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企业的贷款和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办理国务院确定的扶贫贴息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代理保险业务(内容见许可证、限期叁年)。
经营范围:经营经银监委张家界分局批准的、由上级行授权的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上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本企业依法取得的合法、有效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并在其许可或批准的范围内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发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企业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二)办理汇兑业务;(三)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四)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五)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七)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八)办理基金代销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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