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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人民银行委托业务,(凭有效金融许可证、批准文件规定的范围经营);代理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6日止)。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及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总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服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涉及需前置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的经营)
经营范围:寄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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