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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黄金、铂金、二手摩托车、二手汽车、手机、电脑、数码产品寄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业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以上项目有效期至2016年年2月2日止)。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基金业务,代理保险,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寄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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