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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以银监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范围:金、银、家用电器、摩托车的寄卖服务。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收售寄卖生活用品;销售五金、交电、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电子计算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玩具、工艺品、礼品、电子产品;电子商务(未经专项审批的除外);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收藏品鉴定活动(不含文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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