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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办理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企业的贷款和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的贷款;办理国务院确定的扶贫贴息贷款。 老少边穷地区、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其他财政贴息的农业方面的贷款;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的改造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经营范围:寄卖服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办理国家确定、安排的各项政策性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本行业务范围内存贷款客户的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工程险、货物运输保险和责任保险。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标准文化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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