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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首饰、摩托车、手机寄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银监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范围:办理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的各项政策性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业专户并代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的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 办理各项保险业务;办理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行政予以贴息的粮食、化肥等国家专项储备和地方化肥、粮、肉储备贷款;粮油收购贷款;政府行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结算业务;粮食加工企业收购贷款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14日止)(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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